2019年安庆太湖县招商中心选调公告
太湖县招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招商引资服务工作,配强招商人才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太湖县招商中心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方式
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太湖县招商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见附表。
三、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出差及招商接待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如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据实际工作年限提供相关材料。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类、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考试(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3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在总成绩中占40%和60%(笔试占40%,面试占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后,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如经资格初审后,合格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数比例不足1:3,则免笔试,直接通过面试、考察等后续程序确定选调对象。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太湖县招商中心(太湖县龙山路669号集友股份大厦6楼,联系人:康道飞,联系电话:0556—5121061)
3.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有效的通迅方式(如因通迅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记入本县选调考试诚信档案。
4.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笔试
按照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决定的笔试方案进行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方案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经济类、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若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在进入考察环节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再行复审,复审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相应递补。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才为本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了解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
(五)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应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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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招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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