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104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3000105和3000106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其中: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3.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00104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3000105和3000106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作为专业测试成绩,各科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1.专业笔试于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在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二楼大厅进行,3000104岗位考生于8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到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11-2室签到。
2.结构化面试于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30-18:00在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304会议室进行,所有岗位考生于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00前到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11-2室签到。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凡参加专业测试当日未按时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考官组成
结构化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纪律
专业测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对在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 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并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省科技厅和本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本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本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本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77592(省情报所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1-62659375(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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