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统计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统计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成绩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2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1806室)。
联系电话:0551—62278323、6227832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表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安徽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14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照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553、3000554两个岗位专业测试均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满分均为100分,按照5:5比例合成考生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专业笔试时间为90分钟,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9年8月18日(周日)上午8:00开始,先统一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后进行结构化面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当日上午7:45前到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成绩
如对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统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省统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省统计局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专业测试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由省统计局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省统计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咨询电话:0551—62278321、62278323
监督电话:0551—62601416、62299781
安徽省统计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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