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57号)等要求,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时间:2019年7月下旬(详见资格复审公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负责所招考岗位的资格复审,具体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分别为:
1.安徽省测绘局(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省第四测绘院、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省测绘局4楼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51-65117339。
2.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2号省土地勘测规划院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51-63878515。
3.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东南交口往东100米省地质资料馆科研综合楼621室;联系电话:0551-66181568。
4.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原安徽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东南交口往东100米省地质资料馆科研综合楼1011室;联系电话:0551-66181606。
5.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东南交口往东100米省地质资料馆科研综合楼414会议室;联系电话:0551-66181706。
6.安徽省地质博物馆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仙龙湖路999号省地质博物馆办公区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3548050.
7.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务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区61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办公楼102室、106室;联系电话:0551-68195905,68195917。
8.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699号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人事科606室;联系电话:0555-296668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2019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2019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各招聘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统考笔试成绩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尤其是专业条件是否相符。凡报考资格条件与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专业资格复审递补时间7月31日截止。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各招聘事业单位分别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收取80元/人专业测试费(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规定)。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省测绘局具体承办,各招聘事业单位配合实施。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5分钟/人,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定于8月12日进行,地点:安徽省工商管理学院(徽州大道1129号)。专业测试当天,考生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递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分不同招聘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四)考官构成及试题命题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的不同,设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专业测试试题将由省自然资源厅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五)专业测试成绩合成
对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面试考官组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结构化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具体为:
1.笔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一)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实施。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完成,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信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考察时还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人选。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自然资源厅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落实报批及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稳慎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规范、公平有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551-62553226,0551-65117339
监督电话:0551-62553238
点击下载>>>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