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招聘公告
2019年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招聘公告
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是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国资委授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于2019年7月由转企改制后的“四院”(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市建筑设计院、市水电勘测设计院)整合组建而成。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测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测绘工程专业1名,教育部2012年9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81201,《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816。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1名,教育部2012年9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70504,《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70503。
三、招聘条件
(一) 无违法违纪记录且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测绘工程专业职位要求:男性(野外作业),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职位要求: 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由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现场考核评委由专家学者组成。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或超过70分的按规定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招聘时间、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11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按45元/科收取。
(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时间:2019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考核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实行基本工资加浮动绩效工资制,享受五险一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政策待遇。实习期工资不少于3000元/月
(五)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及考试有关信息在池州人才网(http://rcjlzx.czsrsj.chizhou.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了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本公告由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038160(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
考务电话:0566-3211903(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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