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阜阳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度招聘急需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92年,原为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医院,2003年12月移交阜阳市人民政府,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颍东区唯一一家二级市直公立综合性医院,为安徽省直医保定点医院,阜阳城乡居民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定点医院、市委保健对象定点医院,阜阳市“诚信医院”。
医院坚持“特色建院,科技兴院,西医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办院方针,秉承大型设备高精尖,小型设备多而全,培养现有人才,引进有用人才的理念,着力把医院建设成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中西合璧,具有特色,设施先进,服务一流的三级医院。
医院编制床位500张,现有职工299人,其中高中级专业人才126人,获科研国家专利1项,省、市级科技成果奖4项。设有心脑血管、内分泌、普内、普外、骨科、妇产科、康复医学科、高压氧科、肛肠科等临床科室,其中肛肠科为阜阳市重点专科。门诊、医技科室齐全。
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住院环境优雅,被誉为“花园式医院”。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医养楼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经阜阳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的建筑面积21500平方米的门诊综合楼项目各项程序即将完成,计划2020年春季破土动工,投入使用后将大大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医感受。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德国西门子CT、DR、CR,西门子S2000彩超、西门子全自动血气分析仪,日立7600020最先进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美国贝克曼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法国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全自动细菌分歧杆菌培养监测系统,宏远8座高压氧舱等大型先进设备。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加强院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正常工作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市四院2019年度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度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7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一)学历、专业要求:
1.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历(见招聘计划表);
2.专业:所报科室岗位需与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及既往工作经历相对应;
3.工作经历:具体条件见招聘计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录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程序: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自荐信(含学校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历、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报科室有岗位要求者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进修证明、聘任证书等);
(3)请自行下载《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并将3张近期同底版小2寸彩照(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贴在资格审查表右上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贴在资格审查表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我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到2019年9月22日
(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2:40-5:30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住院部六楼)
联系电话:0558-2482227。
详细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火车站西200米,阜阳汽车东站对面)。
(二)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公示
1、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留意医院网站信息。
3、笔试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和阜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考人员,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最低分数和入围人员名单。如入围成绩最低分数出现并列,以《专业知识》考试科目的多项选择题得分高者入围;如仍相同,则以考试科目的单项选择题得分高者入围。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后,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和阜阳市卫健委网站予以公示(不少于5工作日)。
(三)体检、考察、录用
1、体检。拟聘用人员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录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加强监督力度。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凡替考者及除名人员名单,将上报上级机关,并将结果录入在“个人征信系统”内,其终身信用会受到影响。
四、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招聘制度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严格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由他人替考者一经发现,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如被举报并经查实有违纪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凡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和除名处理的人员终身不得到我院应聘。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市四院招聘考试将不会授权任何第三方或单独举办相关培训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医院无关。
3、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咨询电话:0558-2482227;监督电话:0558-248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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