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41
1.
江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电动榨汁机,1个月后出现故障,要求超市处理。但侧“购物须知”规定:“在本超市购物有质量问题, 请及时解决,自购物之日起超过15日的概不退换。”超市以此为由,拒绝受理,要求江某与生产厂家联系处理。对本案纠纷的处理,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
A.超市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无效
B.超市的规定是要约,消费者的购买是承诺,双方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规定有效
C.超市的规定是格式条款,但免除了自己的责任,所以无效
D.超市的规定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相抵触,所以无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争议的解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是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劳动争议的最终裁决权,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3.>下列选项中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已满16周岁的李某投毒致人重残
B.未满14周岁的栗某骗取同学的一部手机
C.甲公司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导致乙公司破产
D.警察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诱骗某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4.
白家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600人,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村委会副主任高某。下列哪项是罢免被通过的最低人数要求?
A.121人
B.151人
C.301人
D.401人
5.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采用的原则是( )。
A.以属人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B.以属地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C.以保护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D.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B
解析:
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商业广告被视做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指一方发出邀请对方或者引诱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在法律上发出要约邀请的一方一般不用承担法律后果。所以,前些年的商业广告往往极尽夸大、吹嘘之能事,欺骗、误导消费者。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新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接受要约的相对人一旦进行承诺,合同便成立,所以要约一经做出便对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超市并未要约汪某,他们之间没有发生要约行为。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本题选B。
该超市的”购物须知“规定是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这些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不产生法律效力。故A选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故C选项正确。
《产品质量法》第四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超市规定与《产品质量法》相抵触,所以无效,故D项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2.答案: B
解析: >《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B项正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无最终裁决权,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错误;《劳动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仲裁是必经程序,因此A、C不正确。故选B
3.答案: B
解析: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不满14周岁的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人。
4.答案: C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600人的过半数最少是301人。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B
解析: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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