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芜湖鸠江区面向大学生村官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鸠江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规范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促进优秀大学生村官脱颖而出,根据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区委组织部《鸠江区大学生村官转录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暂行办法》(鸠组〔2015〕7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2)
二、选聘条件
1、2015年及以前全省统一选聘,一个聘期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我区大学生村官;
2、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与报考人员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区委组织部报名。本次公开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报名人员须填写《鸠江区关于聘期结束大学生村官择优选聘区乡镇事业编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加分。聘期内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2分;聘期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3分,加分值计入择优选聘笔试成绩中,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加分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岗位选择
由考生对照选聘计划岗位依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加分分数高的优先选岗。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区先锋网以及大学生村官任职镇、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我区服务不少于5年。
四、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到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选聘联席工作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在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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