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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9-11-05 15:24: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至2019年11月13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是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国资委授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于2019年7月由转企改制后的“四院”(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市建筑设计院、市水电勘测设计院)整合组建而成。

  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测评考核的方法进行。

  专业名称及代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或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且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测评考核的方式进行,由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现场测评考核评委由专家学者组成。现场测评考核满分为100分,现场测评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测评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或超过70分的考生按规定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招聘时间、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本次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信息将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default.html)、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同时发布,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0日。

  后续其他相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至2019年11月13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80067852@qq.com,等待邮件回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11室,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3211906)。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现场测评考核通知单,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现场测评考核费按80元/科收取。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现场测评考核资格。

  (四)现场测评考核

  现场测评考核时间:2019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测评考核内容:主要测评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考核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制,享受“五险一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政策待遇。本科生实行三个月见习期,工资不少于3000元/月;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本科生第一年待遇不少于4.2万元;研究生第一年待遇不少于6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

  本公告由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038160(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

  考务电话:0566-3211906(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报名电子邮箱:80067852@qq.com

  附件:《报名登记表》

  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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