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宣城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补充招聘公告
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泾县应急管理局等8个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2名(被招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性质)、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
4、“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注明外,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司法警察岗位增加体能测试)、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315室);
3、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居住地限制的需提供居住地证明材料、有资格证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申请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填写《加分审查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同底版);
4、报名时每人收取笔试考试费45元(《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考试项目中注明笔试的岗位)。
司法警察岗位每人收取体测试费50元;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8日8∶00至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试(仅司法警察岗位)
体能测试的项目及评分标准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
体能测试合格的,即为入围笔试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司法警察岗位无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
2、笔试满分及最低分数线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收取专业测试费80元/人。专业测试的方式、内容等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满分及最低分数线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总成绩合成比例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优先顺序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
1、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
2、公示无异议后,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及签订《劳动合同》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
五、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的待遇,详见《泾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国有企业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
六、有关事宜
1、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均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中的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栏目中公示,各环节公示时间均为3天。
咨询电话:
0563-510263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3-5033820
附件:
泾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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