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州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选调公告
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隶属中共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加强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3名。详见《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端正,勤奋敬业;
(4)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0日(含)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20日);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纪检监察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015室)。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的《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注: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其他事宜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消减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管理、计算机等项,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选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6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合成后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纪检监察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选调计划数,依据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实施。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纪检监察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参加选调的相应职级人员及已获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调入泗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后,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相关选调信息,将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纪检监察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7-7099028
监督举报电话:0557-7028110
附件
中共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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