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发布,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集中笔试拟定于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告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旅游规划设计、文物保护、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具有承包境外市政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资质。为国家服务、科研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和社会公益服务是中规院的四项主要职能。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总院2021年计划招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60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2021年国内统招统分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参加当年就业(派遣)。定向就业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2)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教育部留学主管部门就业(派遣)的相关要求。
7.具备规定的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为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参与院承担的规划、工程和建筑设计等各类项目或科研课题,参与院的各类指令性任务或公益服务,具体岗位和专业由院统一调整分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yuanqing.caupd.com/,查看招聘公告,在线注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请务必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所填报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数与专业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人员数量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岗位需求等,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二)笔试
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笔试资格。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我院将使用报名系统向应聘者预留在报名系统中的邮箱发送笔试通知;对未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不发送通知。
集中笔试拟定于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方式和要求如下:
1.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两个证件,提前30分钟入场。
2.招聘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设计快题、城市规划文字、土地资源管理、市政生态、交通工程、建筑设计快题、风景园林快题、文化旅游、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
应聘者可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的专业考试科目(限报一科)。
3.城市规划设计快题、建筑设计快题、风景园林快题等科目采用快速设计的考试方式,时长6小时,纸张尺寸以A1为主。
4.城市规划文字、土地资源管理、市政生态、交通工程、文化旅游、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科目采用文字答题的考试方式,时长4小时。
5.快速设计考试的纸张、绘图笔和其他绘图工具须由应聘者自备,考试所用画图板由组考单位准备。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组织面试,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面试资格。我院将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对未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不发送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实习考察、查阅个人档案、政审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院统一安排考察人选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如考察人选的考察、体检有不合格的情况,或是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将取消考察人选的聘用资格。
如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核不合格而空出招聘岗位的,我院可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我院将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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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012/t20201201_400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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