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1年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发布,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6:00。更多信息可在搜索栏中键入“安徽公务员资讯网或 ahgkworg”关注公众号,随时随地掌握最新资讯。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度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片区管委会”)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合肥片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4名(详见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省内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省内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之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16日在合肥先锋网(www.hfxf.gov.cn)、合肥市商务局(http://swj.hefei.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6:00。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度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者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意见并盖党委(组)章。报考者须将已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pdf格式)通过邮箱提交至hfpq2020@163.com审核。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提交盖章报名表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2.报考者报名后至7月1日12:00前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1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党委(组)章后,通过邮箱提交至hfpq2020@163.com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7月2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选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7月5日9:00—12:00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3.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7月15日9:00—7月17日8:00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自贸试验区实务》,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自贸试验区工作实务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考场统一设在合肥市,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报名者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合肥片区管委会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任免机关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职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选调职位计划数2:1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与考察由合肥片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合肥片区管委会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了解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合肥片区管委会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合肥先锋网、合肥市商务局网站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如选调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科级职务职级,是否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由合肥片区管委会根据干部队伍和职务职级职数情况研究确定。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4.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6.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处0551—63538760
合肥片区管委会0551—63538920
考务技术电话:0551—62669622,62615147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hfxf.gov.cn/tzgg/18093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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