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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刮目相看”的比例法

发布:2021-09-09 09:27: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作为“预备公务员”中的一员,不管是即将离开校园的同学们,还是已经在自身的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的职场人,亦或者是专职考试的小伙伴们,我们都应该抓住每一次公职类考试的机会。科学的备考计划能够让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如虎添翼,能够更加针对自身的特点来制定相应改善分数的计划。那么针对行测学科而言,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不同题型的学习方法,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种在公考中常见的学习方法——比例法
 
  一、比例法核心
 
  比例法的核心:用份数代替实际量进行计算。例如:某校高三班级共90人,其中男:女=4:5,求男生和女生的人数分别为多少?通过这道题目我们不难发现将90人一共分为4+5=9份,那意味着1份代表10个人,所以男生占4份是40人,女生占5份是50人,实际上在比例中就是用份数代替实际量来进行计算的思想。
 
  二、比例的基本能力
 
  通过上面的例子相信大家对于比例法已有一定的理解,那么在考试中题目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以及我们应该具备哪些基本能力?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揭开比例法的神秘面纱。
 
  (1)比例化简
 
  例1:狐狸的速度是兔子的1.5倍,则狐狸与兔子的速度之比为3:2;
 
  例2:狐狸的速度是兔子的\则狐狸与兔子的速度之比为2:3;
 
  例3:狐狸的速度是兔子的37.5%,则狐狸与兔子的速度之比为3:8;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比例化简需要将题干当中出现的倍数、分数和百分数转化成比例的形式,来方便我们后期进行相应的计算。一般情况下,我们遇到的比例的形式都是在单一的比例维度中,那如果出现多个比例维度我们应该如何来进行解题呢?接下来我们给大家介绍不同比例维度中的化简——比例统一。
 
  (2)比例统一
 
  在不同的比例维度中找到都出现且不变的量来进行统一(即找到其最小公倍数)。具体如何进行统一?请详细观察下面的题目展示。
 
  三、例题展示
 
  例1:甲、乙两种商品的价格比是3:5。如果甲的价格下降50元,它们的价格比是4:7,那么甲商品原来的价格为?
 
  A.1000元 B.1050元 C.1100元 D.1150元
 
  【答案】B。在题干当中出现两个比例维度,找到都出现且不变得量乙的价格进行统一,甲的价格从21份变为20份少了1份少了50元,代表1份50元,甲商品原来价格为21份代表共计1050元,选择B。
 
  例2:甲、乙两种商品的价格比是3:5。如果甲的价格下降50元,乙的价格上升50元,它们的价格比是4:7,那么两种商品原来的价格各为?
 
  A .1650元.2750元 B. 1550元.2650元
 
  C. 1450元.2550元 D. 1750元.2850元
 
  【答案】A。在题干当初出现两个比例维度,找到都出现且不变得量甲和乙的价格总和进行统一,甲的价格从33份变为32份少了1份少了50元,代表1份50元,乙的价格从55份变为56份多了1份多了50元,相同代表1份50元,甲商品原来价格为33份代表共计1650元,乙商品原来价格为55份代表共计2750元,选择A。
 
  通过以上例题可以得到比例统一的过程中不仅可以统一其中某一个量,还可以统一总量或者其中某两个量的差或者和,方法运用熟练的话可以做到口算,省去很多列式计算的时间,类似这样巧解的题目还有很多,希望大家多加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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