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徽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名)
安徽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安徽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受芜湖市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2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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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3年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 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受芜湖市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招聘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j.wuhu.gov.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陆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2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9:00至 2023年3月2日17:00期间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一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3月2日15: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4.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3日10: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缴纳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费用(45元)(报考岗位代码202303的考生按缴纳笔试费程序缴纳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费用缴纳后,请于2023年3月3日14时至2023年3月4日下载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以及驾驶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岗位代码202301、202302工作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代码202303工作岗位采取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因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时间需要临时变更的,请考生随时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通知。
(2)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②驾驶专业技能测试为车辆驾驶实操(驾驶证考试科目二、三项目),主要考察考生的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每位考生实操次数不超过2次。
③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市司法局批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
(5)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 ),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考生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请及时关注。面试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汇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汇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以笔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和芜湖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j.wuhu.gov.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芜湖市司法局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九、疫情防控
(一)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应自觉以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健康为准则,考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医用外科防护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等防护物资,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咨询电话:0553-3878950(市司法局)
0553-3991379 (人力资源公司考务组织)
监督举报电话:0553-3878976
若有招考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0553-3991924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3年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0390&zkId=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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