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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公务员常识累积:宪法的分类

发布:2023-04-20 10:43: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安徽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分类

  1、表现形式: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1)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举例:英国《权利法案》)

  2、修改程序: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1)刚性宪法:严格。(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

  (2)柔性宪法:制定、修改的程序和普通法律一样。

  3、制定机关: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1)钦定宪法: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举例: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饮定宪法大纲》)

  (2)协定宪法: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举例: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法国1830年宪法)

  (3)民定宪法:由人民或者是人民的代表机关来制定的宪法。

  4、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举例:美国与中国)

  5、中国宪法的类别: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民定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行测常识累积刷题巩固

  例题:根据英国学者蒲来士的划分标准,依照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下列哪个国家的宪法属于柔性宪法(     )。

  A、日本宪法

  B、中国宪法

  C、英国宪法

  D、德国宪法

  解析:

  本题考查宪法。

  根据宪法制定、修改程序严格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柔性宪法是指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制定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无异的宪法。

  英国的宪法是由历史上不同时期和年代的成文法、习惯法和条例等具有宪法性的文件所构成的,英国国会可按普通立法程序制定、修改"宪法",所以有"柔性宪法"之称。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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