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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徽马鞍山市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校招工作人员公告(7名)

发布:2023-05-05 14:32: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安徽马鞍山市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校招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安徽马鞍山市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校招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2023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校园招聘工作人员7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蚌埠医学院G座A109会议室。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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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马鞍山市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校招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3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第二批次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校园招聘相关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校园招聘工作人员7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3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统一在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x.gov.cn/)、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高校官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以及省外高等医学院校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将同时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及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同时在学校报名现场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2023年5月10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蚌埠医学院G座A109会议室 电话:18365284029

  2. 报名材料:报名时,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仅留存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和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等材料。

  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

  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20日,具体地点和时间以电话、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1:2。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如每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过多,面试工作在一天内无法完成,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

  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七位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考官的平均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场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岗位没有笔试环节的如出现同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有笔试环节的,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5:5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和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和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期限最低5年(新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和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5—5312733(和县卫健委)

  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5313020(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和县卫健委 和县人社局

  2023年4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x.gov.cn/xxgk/openness/detail/content/6449ce8d886688da0d8b4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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