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怀宁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4人)
2024年怀宁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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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怀宁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正文
2024年怀宁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4〕26号)和2024年安庆市各级老年学校(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2024年怀宁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怀宁县公开招聘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工作人员4名,主要面向县老年大学和有关乡镇老年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工作,服务期1年。(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4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6月28日起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先锋网等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怀宁县教育局3楼317办公室(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288号)。
3.报名材料: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人员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表1份(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现场报名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少于3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引进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关注网站通知。
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等于或超过30人,经领导小组研究,视情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确定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如在选岗阶段应聘人员因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级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选岗
报考202402岗位的人员,按照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老年学校(大学)所属部门、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在老年大学(学校)工作,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本次招聘工作由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以及解释工作,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6-4611310(中共怀宁县委组织部)
0556-4611413(怀宁县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6-4636080(怀宁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6-4611190(怀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怀宁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