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6人)
2024年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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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4年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10平方公里,是安徽省规划面积最大的化工园区,也是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安徽省三大化工产业集聚基地之一、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园区始建于2009年1月,于2013年12月正式更名为安庆高新区,2015年成为安徽省首批(也是唯一一个)化工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19年获批国家化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20至2021年,连续两年跻身全国化工园区“潜力10强”;202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在2022和2023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考核中连续位居前列;2023年统筹安庆“双生谷”产业片区开发建设,重点打造生命健康和生物科技产业,开启了“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园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两位数增长,发展势头强劲。根据园区建设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主办(六级雇员)3名、普员(七级雇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即视为具有1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00至2024年7月10日17∶0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网址: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https://www.aqrcgj.com/home)进行报名(平台页面-招考服务-社会招聘-选定报名岗位-上传资格初审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2、本人亲笔填写的《2024年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2024年国家级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由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扫描件;
6、有证书、证明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
7、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1日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需电话联系享受笔试减免政策。
报名缴费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经研究确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计划的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公布。报考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费人员,请于7月17日至7月19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分值10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4、笔试成绩在合成成绩中的占比:普员(七级雇员)岗位为50%,主办(六级雇员)岗位为40%。
5、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如报考人员为列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4);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在资格初审时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蓝色2寸证件照两张;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准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所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
2、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成绩合成
主办(六级雇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普员(七级雇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合成成绩高低顺序,以岗位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考试综合成绩在安庆高新区官网、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按合成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如拟定考察人员未达要求,按合成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庆高新区官网、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后按规定进行。
(十)聘任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实行雇员制,不保留本次报考人员的原行政事业单位身份(安庆高新区所有人员均实行雇员制),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关事宜
招聘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待遇标准按安庆高新区管委会雇员工资标准执行。
工资构成为岗位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主办(六级雇员)平均年收入约为16万元、普员(七级雇员)平均年收入约为12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二金;在安庆城区无自有住房的人员,3年内提供免租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安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5367590、5367196,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556-5698866,纪检监督电话0556-5367115,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