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马鞍山市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次秋季校园招聘公告(7人)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次秋季校园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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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次秋季校园招聘公告正文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次秋季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含山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县级医院发展需求,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次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重庆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1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试岗考核、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校园招聘的具体地点。
(一)发布招聘公告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省外医学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进行对接,获得校方支持。招聘公告统一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www.ahhs.gov.cn)、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同时,委托相关医学高等院校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招聘报名时间:12月6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招聘会现场。
其他医学高校报名时间及地点待定。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次秋季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
(5)其他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
在现场报名前,考生也可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预报名(邮箱号:2546202731 qq.com),后再携带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至招聘会现场报名处。
3.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综合素质,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根据专业类别及报名人数确定人员及分组安排,每个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是将5名考官评出的分数相加之和除以5得出的平均数,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时间、地点:面试等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试岗考核、考察对象。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就业意向协议中明确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在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试岗考核、考察
体检、试岗考核、考察工作由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试岗考核。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试岗考核,在具体工作中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是否达到岗位要求等。试岗时间5天,试岗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保障。试岗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表现出具考核意见。若试岗期间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
3.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体检、试岗考核、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八)聘用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五、政策待遇
(一)根据含山县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此次引进的人才符合规定的,享受县人才引进安居保障政策。即享受购房保障:硕士毕业生15万元,博士毕业生30万元;住房保障:免费入住县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硕士毕业生4万元,博士毕业生5万元)。若未达5年服务期离职的,需退还已享受的人才保障等相关资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聘用人员在享受县级人才引进安居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再给予人才个人引才补助9万元;同时给予9万元规培补助;以及工会等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含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含山县卫生健康委0555-4324315
含山县人社局0555-4958276
含山县人民医院0555-4324001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局纪检组0555-4311027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