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市凤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30人)
2024年凤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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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凤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正文
2024年凤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根据凤阳县司法协理员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3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凤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http://fengy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凤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2月1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2月1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15日18: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1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和省情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8日上午8: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
2、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递补参照此法。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薪酬待遇参照本县其他岗位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3、建立年度司法协理员后备人才储备库。本次招聘对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才储备库,缺岗时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后备人才储备库中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进入录用程序。储备库从考试总成绩公布日起有效期一年。
十一、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凤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50-2227559(凤阳县司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2227537(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凤阳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